陕西省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
2019年1月24日
陕西省住建厅印发了《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(试行)》《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,省住建厅要求,各试点企业要积极探索、勇于实践、不断总结,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投资咨询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等业务,按照《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
(试行)》《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承揽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,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,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,努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、易推广的试点经验。各市(区)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发改、财政、税务、审计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,优先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,努力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管理模式“落地生根”;要科学指导试点工作,积极实践探索大胆创新,扎实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,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新贡献。
为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行为,确保提供优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,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,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采取“项目管理+专业咨询”(即1+N)叠加计费模式,具体方法如下:“项目管理服务费”,参考费率如附表所示。专业咨询(包括决策咨询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招标采购咨询、造价咨询、工程监理、运营维护咨询、BIM咨询等)的服务费,各专业咨询服务费率可依据现行收费依据或市场收费惯例执行。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,采用差额定率累加递进计费方式。


